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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论文的规定

发布时间: 2016-11-1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学位论文阶段是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培养过程的一个重要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全国MBA指导委员会对MBA研究生学位论文提出的要求,我校MBA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撰写、答辩和学位授予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西安科技大学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方面的有关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操作。考虑到MBA研究生培养的特点,除上述规定以外,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以保证MBA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顺利进行。

1.为加强学位论文的指导工作,MBA教育管理中心可根据实际需要,成立数个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学位论文导师组,由分管领导负责统筹。

2.为保证学位论文的指导质量,原则上一名指导教师指导同届MBA研究生的总人数不超过3-5名。

3.MBA学位论文至少应有6个月的工作量,论文的文字量应三至四万汉字,并按规定格式撰写、打印和装订。论文内容可以是专题研究,也可以是高质量的调查研究报告或企业诊断报告以及编写高质量的案例等。无论什么形式,对论文水平的评价,主要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便于评价和比较,特提出以下量化指标:

1)开题(权重为20%)

*适用性

*重要性

2)研究和写作中所采用的理论和方法(权重为20%)

*理论运用是否正确

*是否有独立见解

3)应用价值(权重为25%)

*全国性的参观价值和借鉴意义

*部门或行业的参观价值和借鉴意义

*企业或具体地位的参观价值和借鉴意义

*可操作性(可行性)

4)综合能力(权重为20%)

*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分析问题的能力

*调查研究的能力

*独立工作的能力

5)写作能力(权重为15%)

*逻辑性

*结构是否严谨

*行文是否通顺流畅

*引注和参考文献(中外文)的规范程度及涉及面的广度

4.为促进学位论文指导工作的正常进行,学生要主动与指导教师加强联系,导师应主动关心学生并对指导情况作必要记录,学位论文定稿前,导师必须详细审阅和修改并写出审阅意见,同意后方可复印。

5.论文定稿后,由学生本人向MBA学位委员会提出答辩和学位申请。论文的送审和评阅必须由专人负责,严禁学生本人或导师送审。

6.论文必须经两位评阅人(其中至少有一位是实际工作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审阅同意答辩后,方能举行论文答辩。如有两名评阅人不同意答辩,则不能举行答辩,待修改后重亲申请。

7.答辩委员会一般由三至五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含校外专家一名),由MBA教育管理中心协调、组织并聘请。同时确定答辩秘书一人,协助答辩委员会工作。

8.论文答辩按照西安科技大学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方面的有关文件进行。答辩通过者,再由院、校两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答辩未通过者,可在三个月内,经过对论文的修改补充后,再次申请答辩,仍不通过者,作结业处理。

9.需要提前或延期答辩的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的申请报告,经导师、MBA教育管理中心和研究生学院同意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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