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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出台新政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
2015-03-13 15:11  

今年,陕西省应届高校毕业生总量为31万人,就业创业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7月,陕西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出台多项“真金白银”的举措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其中,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托底安置在陕西省尚属首次。

补贴社会保险

按照该通知,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5年底。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实现灵活就业的,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根据其实际缴费情况,给予不超过2/3的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

补贴创业服务机构

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鼓励引导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积极参加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吸纳更多有创业意愿、有创业能力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要对各类组织建立的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按有关规定给予补贴。

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各高校要探索建立企业家和创业成功人士担任创业导师、学校专职教师到用人单位挂职锻炼的机制,推进“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建设,积极提供创业项目、创业培训、创业孵化等服务。

深入开展创业培训进高校活动。在高校认定一批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培养一批SIYB师资,扩大大学生创业培训规模。高校创业培训机构按规定享受创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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