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实施范围和聘期...3
二、基本原则...3
三、绩效工资基本结构及发放办法...3
四、岗位说明...4
(一)专业技术岗位...4
(二)管理岗位...4
(三)工勤技能岗位...5
五、专任教师及实验技术岗位要求...5
(一)正高岗位...5
1.正高岗位职责.5
2.正高岗位基本任务.5
2.1专任教师...5
2.2实验技术岗位...6
3.教授四A级岗位上岗必要条件和任期目标.7
3.1教授四A级岗上岗必要条件...7
3.2教授四A级岗任期工作目标...7
4.教授四B级岗上岗必要条件和任期目标.8
4.1教授四B级岗上岗必要条件...8
4.2教授四B级岗任期目标...8
(二)副高岗位...9
1.副高岗位职责.9
2.副高岗位上岗条件.9
2.1专任教师...10
2.2实验技术岗位...10
3.副高岗位聘期基本任务.10
3.1专任教师...10
3.2实验技术岗位...11
4.副高岗位聘期目标任务.12
4.1专任教师...12
4.2实验技术岗位...14
(三)中级岗位...14
1.中级岗位职责.14
2.中级岗位上岗条件.15
2.1专任教师...15
2.2实验技术岗位...15
3.中级岗位聘期基本任务.15
3.1专任教师...15
3.2实验技术岗位.15
4.中级岗位聘期目标任务.16
4.1专任教师...16
4.2实验技术岗位...17
(四)初级岗位...17
1.初级岗位职责.17
2.初级岗位上岗条件.18
2.1专任教师...18
2.2实验技术岗位...18
3.初级岗位聘期基本任务.18
3.1专任教师...18
3.2实验技术岗位...18
4.初级岗位聘期目标任务.19
4.1专任教师...19
4.2实验技术岗位...19
六、管理岗位要求...19
1.五级岗位.19
1.1五级岗位职责与基本任务...19
1.2五级岗位目标任务...20
1.3五级岗位上岗必要条件...20
2.六级岗位.20
2.1六级岗位职责与基本任务...20
2.2六级岗位目标任务...21
2.3六级岗位上岗必要条件...21
3.七级、八级岗位.21
3.1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22
3.2教务教学办公室主任...23
3.3团委书记...24
3.4研究生培养办公室主任...25
3.5正科级、副科级辅导员...26
4.九级、十级岗位.27
4.1学院党政办公室科员...27
4.2学生辅导员...28
4.3研究生教务员...29
七、工勤技能岗位要求...30
1.岗位职责与基本任务.30
1.1技师岗位基本职责...30
1.2高级工岗位基本职责...30
1.3中级工岗位基本职责...30
1.4初级工岗位基本职责...31
2.目标任务.31
2.1二B、三B、四B岗位...31
2.2二A、三A、四A岗位...31
3.工勤技能上岗必要条件.31
八、几点说明...31
西安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建立与岗位目标责任制相适应并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人事分配制度,推动学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根据西科党发【2015】1号文件《西安科技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修订)》的要求和精神,在对《管理学院岗位聘任和校内津贴制度实施办法》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形成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和聘期
1.管理学院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均纳入本次岗位聘用和绩效工资发放范围;
2.本次聘期为三年(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3.绩效工资自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发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岗位管理”原则
贯彻“优化结构、科学设岗;淡化身份、强化岗位;以岗定薪、岗变薪变;优劳优酬、责酬相符;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合约管理”,转换用人机制,优化人员结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建立岗位、职责、绩效、薪酬相统一的分配制度。
2.坚持“目标管理”原则
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目标管理、严格考核”,以高标准、严要求、满负荷工作原则,学校统筹考虑教学、科研、管理及教学辅助等各类岗位的工作,合理确定学院岗位结构和等级以及各级各类岗位的收入标准,给学院下达每年和聘期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在每年年终和聘用期满时,对学院开展绩效总量考核,依据学院绩效总量的完成情况,考核分配业绩绩效的比例。
3.坚持“业绩导向”原则
根据《管理学院业绩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计算上一聘期积分,在满足上岗必要条件前提下,以积分排序、按各岗位级别比例聘任上岗。
三、绩效工资基本结构及发放办法
绩效工资由基础绩效、业绩绩效、奖励与补贴组成。
(1)基础绩效指聘用(聘任)按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不同岗位等级标准核定,受聘人员经学院年度考核在“称职”及以上者,每年按10个月逐月发放。
(2)业绩绩效由学校按学院岗位结构和数量核定业绩绩效总量,经每年年终和聘用期满时对学院进行考核后,依据学院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比例核定发放至学院。
(3)考虑到受聘人员聘期目标任务的时间性,学院在第一年和第二年年终考核时,依据年度考核标准发放业绩绩效工资。
①考核结果在“称职”及以上者,按受聘人员的岗位职级发放业绩绩效工资;
②考核结果为“不称职”者,绩效工资从确定为不称职的下月起停止发放,并终止执行本岗位聘约,视情节下一年降级聘用或不予聘用,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③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称职”者,按第②条执行。
学院在本次聘期结束时对所有受聘人员依据各级岗位任期目标进行聘期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按照管理学院业绩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发放业绩绩效工资。
四、岗位说明
学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实验技术岗位。二级、三级岗位由学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聘用;教师四级及以下岗位由学院考核聘任小组负责聘用、学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审定;工程技术(实验)系列并入教师系列由学院考核聘任小组负责聘用。
1.岗位名称及等级
教师岗位分为专任教师和实验技术岗位,岗位等级分为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共4个层次12个等级。
2.结构比例
教师二至四级岗位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1:3:6,五至七级岗位的结构控制比例为2:4:4,八至十级岗位的结构控制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的结构控制比例为5:5。
(二)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其设置要适应增强学校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管理岗位包括学院(部)以及其他内设机构的岗位,分为6个等级,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五到十级职员岗位。结合学院实际,五级到九级岗位各分2个职级,即管理五A、管理五B、管理六A、管理六B、管理七A、管理七B、管理八A、管理八B、管理九A、管理九B。
(三)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一般在经营性单位、教学辅助单位和部分党政管理单位设置,分为4个等级,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二至五级岗位。结合学校实际,二级到四级岗位各分2个职级,即工勤二A、工勤二B、工勤三A、工勤三B、工勤四A、工勤四B。
五、专任教师及实验技术岗位要求
(一)正高岗位
1.正高岗位职责
(1)教学方面。讲授本科生、研究生课程,完成辅导答疑、命题监考等任务,指导实验、设计、实习等实践教学;指导博士、硕士研究生;积极参与教学建设,开展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实验设备改造和新实验项目研发;利用现代教育技术,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为师生作学术报告。
(2)科研方面。主持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主持重要技术开发与推广工作;主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编、审著作、教材。
(3)学科建设方面。掌握本学科学术动态,立足学科前沿;负责或参加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学术梯队和团队建设;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4)学校和学院(部、中心)安排的其它工作。组织开展本学科领域的学术活动,主动承担学校和学院(部、中心)安排的其它工作。
2.正高岗位基本任务
2.1专任教师
(1)教学工作
①每年至少独立为本科生讲授1门课程,并结合科研选题指导3名及以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②聘期内为研究生至少讲授1门课程或完整指导过1届及以上研究生或现指导2名及以上研究生。
③年教学工作量240学时以上,教学效果良好。
④每年面向本科生、研究生或青年教师作一场报告。
⑤主持建设1门课程或1个专业或1个实验室,或指导或协助指导1名以上青年教师,或指导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
(2)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工作
①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论文被SCI、EI、SSCI收录或在CSCD、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被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1篇以上;或编写出版教材或专著10万字及以上(可累计)。
②完成纵向2.5万元或横向7.5万元;或纵、横向科研经费累计达7.5万元。
③主持1项校级纵向科研课题或教学改革课题,或主持2项横向科研课题,或作为主要参加人(个人排名前3名)参加1项省级教学建设项目;或获得1项校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教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奖(校级二等奖第1人,一等奖前3人,特等奖或地市级以上奖项证书持有者),或获得1项发明专利。
(3)学科专业建设工作及其它
负责或参与一个稳定的教学团队或科研创新团队,主持或主要参与学院(部)学科专业建设,积极参与学院(部)各项教学工作和教学法研究活动,负责完成学科专业申报及建设、实验室建设、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等基本建设工作。
2.2实验技术岗位
(1)教学工作
①每年至少独立为本科生讲授1门实验课程,并结合科研选题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②年实验教学工作量120学时以上,教学效果良好。
③每年开发1项以上综合性、设计性实验。
④每年面向本科生、研究生、青年教工作一场报告。
⑤主持建设1门实验课程,或指导或协助指导青年实验技术人员,或指导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
(2)实验室工作
①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实验室建设和团队建设工作,熟练使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熟悉其原理和性能,掌握其维护和基本维修方法。
②主持完成过大型仪器设备的功能开发、性能改造工作,或开发研制1台实验设备,取得良好的使用效果和经济效益。
③每年负责实验室开放140个工作日以上。
(3)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工作
①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论文被SCI、EI、SSCI收录或在CSCD、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被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1篇以上;或编写出版教材或专著8万字及以上(可累计),或主持编撰1部实验指导书并供2届学生使用。
②作为主要参加人(个人排名前3)参加1项校级以上纵向科研课题或教学改革课题的实验支持工作;或获得1项校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教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奖,或获得1项发明专利或3项实用新型专利(我校均为专利权单位,实用新型专利要求个人排名第1,下同)。
3.教授四A级岗位上岗必要条件和任期目标
3.1教授四A级岗上岗必要条件
申请聘任四A级岗位人员在满足教授岗位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陕西省教学名师、突出贡献专家;
②论文被SCI、SSCI、EI、A&HCI收录3篇(或被CSCD、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被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3篇),并主持2.5万元纵向或7.5万元横向科研项目;
③主持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重点)科研、教改项目,或国家级教改项目一、二级子课题,或其他经费在30万元以上项目(软科学项目经费3万元以上)。
④科技成果转化对学校直接回报20万元,或完成横向科研经费200万元,或主持横向经费累计达200万元;
⑤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或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或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获奖者;
⑥省级教学团队或创新团队带头人、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特色专业建设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精品课程或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负责人;
⑦指导学生获全国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大赛或其他相当级别竞赛一等奖1项,或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1项,或全国体育竞赛前3名(指导教师中个人排名第一);
⑧指导本校博士生获陕西省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中个人排名第1);
⑨主编教材获评陕西省优秀教材(个人排名第1);
⑩获实用新型专利5项或发明专利1项(我校为专利权单位且个人排名第1)。
3.2教授四A级岗任期工作目标
在完成教授岗位基本任务的基础上,须完成下列任务①并②-⑩之一(基本任务中的成果可计入):
①发表核心论文1篇;或获得国家级项目(排名前3);或获得国家级奖;或获得省级一等奖(排名前5);或获得省级二等奖(排名前3);或获得省级三等奖(排名第1);或获得发明专利(排名第1)。
②陕西省教学名师、突出贡献专家;
③在重要期刊发表论文2篇并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6篇;或论文被SCI、EI、ISTP、SSCI收录、CSCD、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5篇;或主编出版教材或专著15万字以上(含15万字,可累计);或主持3万元纵向;或主持并完成15万元以上横向科研项目或完成个人横向科研项目40万元以上;
④主持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重点)科研、教改项目,或国家级教改项目一、二级子课题;
⑤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含人文社科奖、教学成果奖,我校为第一获奖单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
⑥省级教学团队或创新团队带头人、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特色专业建设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精品课程或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负责人;
⑦指导学生获全国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大赛或其他相当级别竞赛一等奖1项,或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1项,或全国体育竞赛前3名(指导教师中个人排名第1);
⑧指导本校博士生获陕西省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中个人排名第1);
⑨主编教材获评陕西省优秀教材(个人排名第1);
⑩获实用新型专利5项或发明专利1项(我校为专利权单位且个人排名第1)。
4.教授四B级岗上岗必要条件和任期目标
4.1教授四B级岗上岗必要条件
未达到教授四A级岗上岗必要条件的教授聘任到教授四B级岗。
4.2教授四B级岗任期目标
在完成教授岗位基本任务的基础上,须完成下列任务①并②-⑨之一(基本任务中的成果可计入):
①发表核心论文1篇;或获得国家级项目(排名前3);或获得国家级奖;或获得省级一等奖(排名前5);或获得省级二等奖(排名前3);或获得省级三等奖(排名第1);或获得发明专利(排名第1)。
②在重要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篇;或论文被SCI、EI、ISTP、SSCI收录、CSCD、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4篇;或主编出版教材或专著12万字以上(含12万字,可累计);或主持2万元纵向;或主持并完成12万元以上横向科研项目或完成个人横向科研项目30万元以上。
③省部级及以上纵向项目负责人;
④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含人文社科奖、教学成果奖,个人排名前2,我校为第一获奖单位);或厅局级科研、教改项目一等奖(个人排名第1,我院为获奖单位之一);
⑤省级教学团队或创新团队带头人、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特色专业建设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精品课程或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负责人;
⑥指导学生获全国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大赛或其他相当级别竞赛一等奖1项,或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1项,或全国体育竞赛前3名(指导教师中个人排名第1);
⑦指导本校博士生获陕西省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中个人排名第1);
⑧主编教材获评陕西省优秀教材(个人排名第1);
⑨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4项或国家发明专利1项(我校为专利权单位且个人排名第1)。
(二)副高岗位
1.副高岗位职责
(1)教学方面。讲授本科生、研究生课程,完成辅导答疑、命题监考等任务,指导实验、设计、实习等实践教学;指导硕士研究生;积极参与教学建设,开展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实验设备改造和新实验项目研发;利用现代教育技术,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为师生作学术报告。
(2)科研方面。主持或参加纵向、横向科研项目和教学改革项目的研究工作;发表较高水平的论文,编写教材、教学参考书、实验指导书。
(3)学科建设方面。了解本学科学术动态及研究成果;参加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和团队建设;承担青年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培养工作。
(4)学校和学院(部、中心)安排的其它工作。积极参加本学科领域的学术活动,主动承担学校和学院(部、中心)安排的其它工作。
2.副高岗位上岗必要条件
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近3年全面履行现职务基本职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副高五级上岗必要条件为已聘用在副高岗位满3年,六级上岗必要条件为已聘用在副高岗位职满2年。
2.1专任教师
(1)教学工作
每年承担全日制本专科生课程2门次,年教学量260学时以上,教学效果良好且无教学事故。
发表教改论文1篇或参加校级教改项目1项或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指导过新教师、进修人员或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能力并指导或协助指导过硕士研究生。
(2)参加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工作。
(3)科研和学术工作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公开发表核心期刊学术论文3篇;或论文被SCI、EI、ISTP、SSCI收录、CSCD、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3篇。
②完成0.5万元纵向或1.5万元横向科研项目;
③编写出版教材或专著4万字以上(含4万字,可累计)。
(4)积极承担并完成学院及系交办的各项任务。
2.2实验技术岗位
长期在实验室工作,具有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近3年全面履行现职务基本职责,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层次(五、六级岗要求年度考核1次及以上优秀等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每年为本科生讲授1门次以上(含1门)实验课,每年实验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80学时,教学质量和效果良好。
积极参加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或技术创新,公开发表与从事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积极参与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科研团队建设,承担学院安排的各项工作。
3.副高岗位聘期基本任务
3.1专任教师
(1)教学工作
①每年至少独立为本科生讲授1门课程,并结合科研选题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②年教学工作量260学时以上,教学效果良好。
③聘期内面向本科生、研究生或青年教师作1场及以上报告。
④作为主要成员建设1门课程或1个专业或1个实验室,或指导或协助指导1名以上硕士研究生或青年教师,或指导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
(2)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工作
①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论文被SCI、EI、SSCI收录或在CSCD、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被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1篇以上;或编写出版教材或专著6万字及以上(可累计)。
②完成纵向1万元或横向3万元;或纵、横向科研经费累计达3万元。或主持1项纵向科研课题或教学改革课题,或获得1项科学技术奖、教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奖,或获得1项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
(3)学科专业建设工作及其它
属于某科研创新团队或教学团队,积极参与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科研、实验团队建设和学院(部)其它教学科研工作,积极参与教学法研究活动。
3.2实验技术岗位
(1)教学工作
①每年至少独立为本科生讲授1门实验课程,并结合科研选题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②年实验教学工作量130学时以上,教学效果良好。
③每年开发1项以上综合性、设计性实验。
④聘期内面向本科生、研究生或青年教工作1场及以上报告。
⑤作为主要成员建设1门实验课程,或指导或协助指导青年实验技术人员,或指导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
(2)实验室工作
①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实验室建设和团队建设工作,熟练使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熟悉其原理和性能,掌握其维护和基本维修方法。
②主持完成过大型仪器设备的功能开发、性能改造工作,或开发研制1台实验设备,取得良好的使用效果和经济效益。
③每年负责实验室开放140个工作日以上。
(3)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工作:
①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论文被SCI、EI、SSCI收录或在CSCD、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被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1篇以上;或出版专著5万字及以上(可累计),或主持编撰1部实验指导书并供2届学生使用。
②参加1项校级以上纵向科研课题或教学改革课题的实验支持工作,或获得1项校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教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奖,或获得1项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4.副高岗位聘期目标任务
副高岗位在完成岗位聘期基本任务的前提下,须完成受聘岗位规定的聘期目标任务(成果可累计)。
4.1专任教师
(1)副高五级岗
在完成副高岗位聘期基本任务的基础上,须完成下列任务①并②-⑥之一(基本任务中的成果可计入):
①发表核心论文1篇;或获得国家级项目(排名前3);或获得国家级奖;或获得省级一等奖(排名前5);或获得省级二等奖(排名前3);或获得省级三等奖(排名第1);或获得发明专利(排名第1)。
②在重要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篇;或论文被SCI、EI、ISTP、SSCI收录、CSCD、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3篇;或编写出版教材或专著10万字以上(含10万字,可累计);或完成2万元纵向或30万元横向科研项目。
③省部级及以上纵向项目负责人;
④厅局级及以上科技进步二等奖(含人文社科奖、教学成果奖,个人排名前三,我校为第一获奖单位);或校级科研、教改项目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我院为获奖单位之一);
⑤指导学生获省级学科竞赛二等奖或全国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奖或全国创业大赛奖(指导教师中个人排名第1);
⑥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3项或国家发明专利1项(我校为专利权单位且个人排名第1)。
(2)副高六级岗
在完成副高岗位聘期基本任务的基础上,须完成下列任务①并②-⑥之一(基本任务中的成果可计入):
①发表核心论文1篇;或获得国家级项目(排名前3);或获得国家级奖;或获得省级一等奖(排名前5);或获得省级二等奖(排名前3);或获得省级三等奖(排名第1);或获得发明专利(排名第1)。
②在重要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或论文被SCI、EI、ISTP、SSCI收录、CSCD、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2篇;或编写出版教材或专著8万字以上(含8万字,可累计);或完成1万元纵向或15万元横向科研项目;
③厅局级及以上纵向项目负责人;
④厅局级及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含人文社科奖、教学成果奖,个人排名前3,我校为第一获奖单位);或校级科研、教改项目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我院为获奖单位之一);
⑤指导学生获省级学科竞赛三等奖或全国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奖或全国创业大赛奖(指导教师中个人排名第1)。
⑥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国家发明专利1项(我校为专利权单位且个人排名第1)。
(3)副高七级岗
在完成副高岗位聘期基本任务的基础上,须完成下列任务①并②-⑥之一(基本任务中的成果可计入):
①发表核心论文1篇;或获得国家级项目(排名前3);或获得国家级奖;或获得省级一等奖(排名前5);或获得省级二等奖(排名前3);或获得省级三等奖(排名第1);或获得发明专利(排名第1)。
②在重要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论文被SCI、EI、ISTP、SSCI收录、CSCD、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2篇;或编写出版教材或专著6万字以上(含6万字,可累计);或完成0.5万元纵向或7.5万元横向科研项目;
③厅局级及以上纵向项目负责人或国家级项目参与人;
④厅局级及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含人文社科奖、教学成果奖,个人排名前5,我校为第一获奖单位);或校级科研、教改项目三等奖(负责人,我院为获奖单位之一);
⑤指导学生获省级学科竞赛三等奖或全国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奖或全国创业大赛奖(指导教师中个人排名第1)。
⑥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1项或国家发明专利1项(我校为专利权单位且个人排名第1)。
4.2实验技术岗位
(1)副高五级岗
①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论文被SCI、EI、SSCI收录或在CSCD、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被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2篇以上;或出版专著8万字及以上(可累计),或主持编撰1部实验指导书并已供2届学生使教学用。
②主持1项校级以上纵向科研课题或教学改革课题的实验支持工作,或获得1项校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教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奖,或获得1项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排名第1)。
(2)副高六级岗
①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论文被SCI、EI、SSCI收录或在CSCD、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被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1篇以上;或出版专著5万字及以上(可累计),或主持编撰1部实验指导书并已供1届学生使教学用。
②参加1项校级以上纵向科研课题或教学改革课题的实验支持工作,或获得1项校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教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奖,或获得1项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3)。
(3)副高七级岗
未能达到实验技术岗位副高六级聘期任务要求的,受聘于副高七级。
(三)中级岗位
1.中级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2)每年承担全日制本专科2门次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的讲授工作,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学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社会实践、学科竞赛、科技作品竞赛等。
(3)参加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课程建设等工作。
(4)掌握本学科范围内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学术活动并提交学术报告,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
(5)参加编写、审议新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参加教学法研究。
(6)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
(7)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程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技术工作等的教学工作。
(8)积极参加学院及系开展的各项活动,完成学院及系交办的其他工作。
2.中级岗位上岗必要条件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近3年全面履行现职务基本职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身体健康。中级八级上岗必要条件为已聘用在中级岗位满3年,中级九级上岗必要条件为已聘用在中级岗位满2年。
2.1专任教师
(1)教学工作
为全日制本专科生讲授2门次(含2门次)以上课程。指导本专科学生的毕业论文。年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教学效果良好且无教学事故。
发表教改论文1篇或参加教改项目1项或获得教学成果奖。
(2)参加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课程建设的工作。
(3)科研和学术工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②完成0.2万元纵向或0.6万元横向科研项目;
③编写出版教材或专著2万字以上(含2万字,可累计)。
(4)积极承担并完成学院及系交办的各项任务。
2.2实验技术岗位
每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或助课1门实验课程,年实验教学工作量140学时以上,教学效果良好。
属于某教学团队或科研创新团队,积极参加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主动承担实验室建设等工作,承担课程辅导、教学实验、课堂讨论、批改作业和带领学生实习、实践等任务,效果良好。
3.中级岗位聘期基本任务
3.1专任教师
每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或助课1门课程,年教学工作量280学时,教学效果良好。
属于某教学团队或科研创新团队,积极参加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主动承担学科专业和实验室建设等工作,承担课程辅导、教学实验、课堂讨论、批改作业、兼职班主任和带领学生实习、实践等任务,效果良好。
3.2实验技术岗位
每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或助课1门实验课程,年实验教学工作量140学时以上,教学效果良好。
属于某教学团队或科研创新团队,积极参加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主动承担实验室建设等工作,承担课程辅导、教学实验、课堂讨论、批改作业和带领学生实习、实践等任务,效果良好。
4.中级岗位聘期目标任务
4.1专任教师
(1)讲师八级岗
在完成讲师岗位聘期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须完成下列任务①并②-⑤之一(基本任务中的成果可计入):
①发表核心论文1篇;或获得国家级项目(排名前3);或获得国家级奖;或获得省级一等奖(排名前5);或获得省级二等奖(排名前3);或获得省级三等奖(排名第1);或获得发明专利(排名第1)。
②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论文被SCI、EI、ISTP、SSCI收录、CSCD、CSSCI源期刊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1篇;或完成0.4万元纵向或6万元横向科研项目;或编写出版教材或专著5万字以上(含5万字,可累计)。
③省部级纵向项目参加人或厅局级纵向项目负责人;
④厅局级科技进步(含人文社科奖、教学成果奖,我校为获奖单位之一)或校级科研、教改项目获奖(我院为获奖单位之一);
⑤指导学生获省级学科竞赛奖或全国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奖或全国创业大赛奖。
(2)讲师九级岗
在完成讲师岗位聘期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须完成下列任务①并②-⑤之一(基本任务中的成果可计入):
①发表核心论文1篇;或获得国家级项目(排名前3);或获得国家级奖;或获得省级一等奖(排名前5);或获得省级二等奖(排名前3);或获得省级三等奖(排名第1);或获得发明专利(排名第1)。
②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可为西科大学报自然科学版);或论文被SCI、EI、ISTP、SSCI收录、CSCD、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1篇;或完成0.3万元纵向或4.5万元横向科研项目;或编写出版教材或专著4万字以上(含4万字,可累计)。
③省部级纵向项目参加人或厅局级纵向项目负责人;
④厅局级科技进步(含人文社科奖、教学成果奖,我校为获奖单位之一)或校级科研、教改项目获奖(我院为获奖单位之一);
⑤指导学生获省级学科竞赛奖或全国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奖或全国创业大赛奖。
(3)讲师十级岗
在完成讲师岗位聘期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须完成下列任务①并②-⑤之一(基本任务中的成果可计入):
①发表核心论文1篇;或获得国家级项目(排名前3);或获得国家级奖;或获得省级一等奖(排名前5);或获得省级二等奖(排名前3);或获得省级三等奖(排名第1);或获得发明专利(排名第1)。
②论文被SCI、EI、ISTP、SSCI收录、CSCD、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1篇;或完成0.2万元纵向或3万元横向科研项目;或编写出版教材或专著3万字以上(含3万字,可累计)。
③省部级纵向项目参加人或厅局级纵向项目参加人(排名前3);
④厅局级科技进步(含人文社科奖、教学成果奖,我校为获奖单位之一)或校级科研、教改项目获奖(我院为获奖单位之一);
⑤指导学生获省级学科竞赛奖或全国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奖或全国创业大赛奖。
4.2实验技术岗位
4.2.1中级八级岗位
(1)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公开发表论文3篇;或论文被SCI、EI、SSCI收录或在CSCD、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被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1篇;或参与编撰1部实验指导书并已供1届学生使教学用。
(2)参加1项校级以上纵向科研课题或教学改革课题的实验支持工作,或获得1项校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教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奖,或获得1项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3)。
4.2.2中级九级岗位
(1)公开发表论文2篇;或论文被SCI、EI、SSCI收录或在CSCD、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被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1篇;或参与编撰实验指导书。
(2)参加校级以上纵向科研课题或教学改革课题的实验支持工作,或获得1项校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教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奖,或获得1项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4.2.3中级十级岗位
未能达到实验技术岗位中级十级聘期任务要求的,受聘于中级十级。
(四)初级岗位
1.初级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2)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组织课堂讨论等工作,经过批改,担任某些课程的部分或全部讲课工作,协助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3)参加实验室建设,参加组织和指导实习、社会实践等工作;
(4)担任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引导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5)积极参加专业建设和教学研究及其他工作;
(6)积极参加学院及系开展的各项活动,完成学院及系交办的其他工作。
2.初级岗位上岗必要条件
2.1专任教师
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近3年全面履行现职务基本职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1)教学工作
为全日制本专科生讲授1门课程,年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教学效果良好且无教学事故。
(2)积极承担并完成学院及系交办的各项任务。
2.2实验技术岗位
每年至少为本科生助课1门实验课程,教学效果良好,无教学事故。
3.初级岗位聘期基本任务
3.1专任教师
每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或助课1门课程,年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教学效果良好。
属于某教学团队或科研创新团队,积极参加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主动承担学科专业和实验室建设等工作,承担课程辅导、教学实验、课堂讨论、批改作业、兼职班主任和带领学生实习、实践等任务,效果良好。
3.2实验技术岗位
每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或助课1门实验课程,年实验教学工作量140学时以上,教学效果良好。
属于某教学团队或科研创新团队,积极参加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主动承担实验室建设等工作,承担课程辅导、教学实验、课堂讨论、批改作业和带领学生实习、实践等任务,效果良好。
4.初级岗位聘期目标任务
4.1专任教师
4.1.1助教十一级岗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硕士学位且评为助教职称1年,或学士学位并为助教职称3年以上;
②完成纵向课题0.1万元或横向科研项目0.3万元;
③公开发表论文2篇;
④参编教材1万字。
4.1.2助教十二级岗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硕士学位见习期满,或学士学位并为助教职称1年以上;
②完成纵向课题0.05万元或横向科研项目0.15万元;
③公开发表论文1篇。
④参编教材0.8万字。
4.2实验技术岗位
4.2.1初级十一级岗位
(1)参与编撰实验指导书并已供1届学生使教学用。
(2)参加校级以上纵向科研课题或教学改革课题的实验支持工作,或获得校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教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奖,或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4.2.2初级十二级岗位
未能达到实验技术岗位初级十一级聘期任务要求的,受聘于初级十二级。
六、管理岗位要求
1.五级岗位
1.1五级岗位职责与基本任务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学校党委的指示和学院各项决定的贯彻执行。积极参与学院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
(2)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当好班长。充分发挥党委一班人的作用,支持院长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围绕高等教育的政策和发展,结合学院实际,开展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和教职工努力完成教学、科研、科技开发的各项工作。
(4)经常深入教学、科研第一线,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关心群众生活,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
(5)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领导,指导党支部建立工作制度,帮助党支部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6)做好干部的培养、使用。教育监督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严肃党的纪律,及时查处违纪党员。
(7)密切联系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做好党的统战工作。
(8)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2五级岗位目标任务
在考核合格的前提下,正处级领导干部(含调研员,下同)直接聘任管理五B级岗位。正处级领导干部任职满6年且在6年内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期目标任务,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聘任五A级岗位:
(1)本人有1次年终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2)本人2次及以上获得学校授予的先进个人;
(3)本单位、本部门获得2次及以上学校授予的先进集体(单位);
(4)本单位、本部门或个人被上级主管部门授予先进集体(单位)或先进个人;
(5)负责起草重要文件,组织或参与重要决策和重大改革措施的调研工作,撰写调研报告,为学校改革发展做出重要贡献或带来明显效益;
(6)公开发表与个人管理业务相关的研究论文2篇及以上。
1.3五级岗位上岗必要条件
以学校党委或校行政任命或聘任文件为准。
2.六级岗位
2.1六级岗位职责与基本任务
(1)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各项政策,协助党委书记负责全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主持各党总支、党支部、分团委管理与党员的培养和组织发展工作;负责和分管学院工会、学工办、学生会、班主任和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实施办法,拟定学年学生工作计划,制定突发事件预案及防范措施。
(3)组织各班级开展政治学习活动,努力加强班风、学风建设,加大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道德品质等思想政治教育。
(4)开展具有学院特色的学生科技创新、文体活动以及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努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5)认真抓好学生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指导各党支部开展工作,认真做好党员教育、党员发展,分党校培训和管理等工作。
(6)负责学院的招生宣传、录取工作、新生入学教育、军训、毕业生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7)负责全院的“三好学生”、“优秀班集体”、“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的评审及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8)负责学院党建工作计划、总结的定稿与审定工作。
(9)组织完成学校、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2.2六级岗位目标任务
在考核合格的前提下,副处级领导干部直接聘任管理六B级岗位。副处级领导干部任职满6年且在6年内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期目标,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聘任六A级岗位:
(1)本人有1次年终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或在90分以上;
(2)本人获得1次学校授予的先进个人;
(3)本单位、本部门获得2次及以上学校授予的先进集体(单位);
(4)本单位、本部门或个人被上级主管部门授予先进集体(单位)或先进个人;
(5)负责起草重要文件,组织或参与重要决策和重大改革措施的调研工作,撰写调研报告,为学校改革发展做出贡献或带来一定效益;
(6)公开发表与个人管理业务相关的研究论文2篇及以上。
2.3六级岗位上岗必要条件
以学校党委或校行政任命或聘任文件为准。
3.七级、八级岗位
学院七级、八级岗位主要涉及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教育教学办公室主任、研究生培养办公室主任以及校内聘任的正科级和副科级辅导员。
负责本单位、本部门若干专项工作的研究和实施。起草拟定相关计划、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程序,完成重要的公文材料;组织安排重要的会议、接待等;指导本科室职员开展工作。
3.1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
3.1.1岗位职责与基本任务
(1)协助党政领导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党总支、党政联席、全体教职工等会议的通知、考勤、会议记录、信息上报等工作;
(2)协助党政领导建立、修订及执行监督规章制度。
(3)协助工会主席做好工会工作;
(4)协助院领导做好行政办公费用的预算并控制行政办公费用在预算内执行;
(5)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递,文书档案的管理,有关情况的统计和报表的填制,印章的管理和签盖,会务的准备,来信来访和电话电传的传达和处理等;
(6)负责学院各种福利的核算、造表及发放工作;
(7)负责办公室的全面工作,在学院党政领导下,具体负责学院日常事务性工作,通过上传下达,沟通、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8)负责管理和办公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
(9)负责学院教学和办公用品的采买和使用管理;
(10)做好接待、对外服务和宣传工作;
(11)负责学院各办公室环境卫生的落实检查工作;
(12)负责学院安全保卫工作,安排节假日值班;
(13)抓好办公室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办公室人员履行岗位职责;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1.2目标任务
在考核合格的前提下,正科级干部(含协理员,下同)直接聘任管理七B级岗位。副科级干部直接聘任八B级岗位;科员直接聘任九B级岗位,办事员直接聘任十级岗位。
正科级、副科级干部或科员任职满4年且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期目标,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聘任七A级、八A级或九A级岗位:
(1)本人有1次年终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2)本人被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授予先进个人;
(3)本人所从事的工作被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授予先进集体;
(4)参与起草学校或学院重要文件,参加重要决策和重大改革措施的调研工作,撰写调研报告;
(5)公开发表与个人管理业务和工作相关的研究论文1篇。
3.1.3七级、八级岗位上岗必要条件
以学校党委或校行政任命或聘任文件为准。
3.2教务教学办公室主任
3.2.1岗位职责与基本任务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落实上级关于教学工作的政策、规定和任务。
(2)负责提出制定、修订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性意见,审查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有关教学文件,检查、监督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实施,审查各课程教学大纲。
(3)总结教学方面的各种经验,组织开展各项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草拟相关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建立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教学评估、督导工作;组织教学检查和日常教学信息反馈工作。
(5)负责学院教学工作状态数据的统计与报表工作;负责教学档案的立卷、整理、保管、移交和归档工作。
(6)负责学院的教风建设,协助学生工作办公室开展学院的学风建设。
(7)负责学院实践教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8)负责学院所有课程的试卷收集、整理、归类。
(9)负责组织学院教师工作量的核对。
(10)负责对师生的各项教学服务工作,及时进行教学信息的传递。
(11)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协调教学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12)负责学院的教学运行和教学管理,通过监督和检查确保教学秩序良好。
(13)负责组织学院排课、调课工作。
(14)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3.2.2目标任务
在考核合格的前提下,正科级干部(含协理员,下同)直接聘任管理七B级岗位。副科级干部直接聘任八B级岗位;科员直接聘任九B级岗位,办事员直接聘任十级岗位。
正科级、副科级干部或科员任职满4年且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期目标,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聘任七A级、八A级或九A级岗位:
(1)本人有1次年终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2)本人被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授予先进个人;
(3)本人所从事的工作被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授予先进集体;
(4)参与起草学校或学院重要文件,参加重要决策和重大改革措施的调研工作,撰写调研报告;
(5)公开发表与个人管理业务和工作相关的研究论文1篇。
3.2.3七级、八级岗位上岗必要条件
以学校党委或校行政任命或聘任文件为准。
3.3团委书记
3.3.1岗位职责与基本任务
(1)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和学院的有关决定;
(2)指导院属各团组织、院学生会及学生社团开展工作;
(3)制定分团委年度工作计划、团员青年的理论学习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加强团员管理及基层团组织的建设,负责组织团员开展各类学生活动;
(5)积极开展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增强团员青年的创新意识;
(6)及时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和教育,帮助树立正确的“三观”;
(7)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团员青年的综合能力,做好全院团员的评优表彰工作;
(8)做好对外接待、联络及宣传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及毕业生教育工作;
(9)完成分党委、校团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3.3.2目标任务
在考核合格的前提下,正科级干部(含协理员,下同)直接聘任管理七B级岗位。副科级干部直接聘任八B级岗位;科员直接聘任九B级岗位,办事员直接聘任十级岗位。
正科级、副科级干部或科员任职满4年且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期目标,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聘任七A级、八A级或九A级岗位:
(1)本人有1次年终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2)本人被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授予先进个人;
(3)本人所从事的工作被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授予先进集体;
(4)参与起草学校或学院重要文件,参加重要决策和重大改革措施的调研工作,撰写调研报告;
(5)公开发表与个人管理业务和工作相关的研究论文1篇。
3.3.3七级、八级岗位上岗必要条件
以学校党委或校行政任命或聘任文件为准。
3.4研究生培养办公室主任
3.4.1岗位职责与基本任务
(1)保证MBA中心各项教学、教务、学位及学生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作好MBA学员培养的计划、安排工作,督促教师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课程教学,做好后勤保障。 按照要求组织实施MBA中心各项教务工作。按时组织、安排MBA学员学位申请工作。确保无欠费学员毕业,严格把关。促进MBA联合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保障、维护MBA中心机构运转正常。负责管理、维护MBA中心各项资产。负责MBA中心经费的预算管理。保障MBA中心日常工作顺利开展。落实执行MBA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管理MBA中心聘用员工。 监督、引导MBA中心聘用员工,完成MBA中心日常工作。布置、落实MBA中心聘用员工完成领导交办各项任务。组织MBA中心聘用员工绩效考核。
(4)负责研究生各党支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4.2目标任务
在考核合格的前提下,正科级干部(含协理员,下同)直接聘任管理七B级岗位。副科级干部直接聘任八B级岗位;科员直接聘任九B级岗位,办事员直接聘任十级岗位。
正科级、副科级干部或科员任职满4年且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期目标,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聘任七A级、八A级或九A级岗位:
(1)本人有1次年终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2)本人被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授予先进个人;
(3)本人所从事的工作被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授予先进集体;
(4)参与起草学校或学院重要文件,参加重要决策和重大改革措施的调研工作,撰写调研报告;
(5)公开发表与个人管理业务和工作相关的研究论文1篇。
3.4.3七级、八级岗位上岗必要条件
以学校党委或校行政任命或聘任文件为准。
3.5正科级、副科级辅导员
主要涉及学校设立的正科级、副科级辅导员岗位
3.5.1岗位职责与基本任务
(1)负责安排和组织学生的时事政治学习和团日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各种文体活动;
(2)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对违纪的学生及时予以教育和处理;对学生进行公德教育;
(3)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情况,并定期向上级汇报;
(4)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积极参加各项学习辅助活动提高学习质量;
(5)认真做好学生的综合测评,奖、贷学金的评定和困难补助发放工作;
(6)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完成毕业生的思想,就业信息收集和派遣工作;
(7)做好学生党建工作,搞好党的组织发展和组织建设;指导团支部和班委会的工作;定期召开班会及班干会;
(8)加强学生管理教育环节,共同促进学风、校风建设;组织学生做好院有关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9)及时处置并上报学生中的突发事件;及时传达校、院的有关文件精神;
(10)做好日常工作记录,积累有关资料,建立完善的学生管理档案;
(11)组织学生学习校及院下发的各项制度及规定,并认真贯彻、落实;配合校院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
(12)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完成120名学生的带班管理工作,或完成其他相应的学生工作。
(13)完成学院领导下达的其它任务。
3.5.2目标任务
在考核合格的前提下,正科级干部(含协理员,下同)直接聘任管理七B级岗位。副科级干部直接聘任八B级岗位;科员直接聘任九B级岗位,办事员直接聘任十级岗位。
正科级、副科级干部或科员任职满4年且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期目标,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聘任七A级、八A级或九A级岗位:
(1)本人有1次年终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2)本人被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授予先进个人;
(3)本人所从事的工作被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授予先进集体;
(4)参与起草学校或学院重要文件,参加重要决策和重大改革措施的调研工作,撰写调研报告;
(5)公开发表与个人管理业务和工作相关的研究论文1篇。
3.5.3七级、八级岗位上岗必要条件
以学校党委或校行政任命或聘任文件为准。
4.九级、十级岗位
主要涉及学院的行政岗位科员、学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务员。
4.1学院党政办公室科员
4.1.1岗位职责与基本任务
(1)管理印章,负责开具介绍信,证明等;
(2)管理公文、信函和通知等的收发登记、归档和传递,填写有关报表;
(3)负责各类会议的通知、安排、记录及院务会议纪要的整理工作;
(4)负责学院办公室设备的管理、办公用品的管理、发放;
(5)负责教职工考勤、节假日值班安排;
(6)具体负责学院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通过上传下达,沟通、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7)负责学院各办公室环境卫生的落实检查工作;
(8)负责学院安全保卫工作,安排节假日值班;
(9)完成学院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4.1.2目标任务
(1)在考核合格的前提下,科员直接聘任九B级岗位。
科员任职满4年且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期目标,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聘任九A级岗位:
①本人有1次年终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②本人被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授予先进个人;
③本人所从事的工作被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授予先进集体;
④参与起草学院重要文件,参加重要决策和重大改革措施的调研工作,撰写调研报告,为学院改革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⑤公开发表与个人管理业务和工作相关的研究论文1篇。
(2)办事员直接聘任十级岗位,在考核合格的前提下,任职满1年且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期目标,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可聘任九B级岗位。
4.1.3九级、十级岗位上岗必要条件
以学校党委或校行政任命或聘任文件为准。
4.2学生辅导员
4.2.1岗位职责与基本任务
(1)负责安排和组织学生的时事政治学习和团日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各种文体活动;
(2)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对违纪的学生及时予以教育和处理;对学生进行公德教育;
(3)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情况,并定期向上级汇报;
(4)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积极参加各项学习辅助活动提高学习质量;
(5)认真做好学生的综合测评,奖、贷学金的评定和困难补助发放工作;
(6)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完成毕业生的思想,就业信息收集和派遣工作;
(7)做好学生党建工作,搞好党的组织发展和组织建设;指导团支部和班委会的工作;定期召开班会及班干会;
(8)加强学生管理教育环节,共同促进学风、校风建设;组织学生做好院有关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9)及时处置并上报学生中的突发事件;及时传达校、院的有关文件精神;
(10)做好日常工作记录,积累有关资料,建立完善的学生管理档案;
(11)组织学生学习校及院下发的各项制度及规定,并认真贯彻、落实;配合校院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
(12)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完成120名学生的带班管理工作,或完成其他相应的学生工作。
(13)完成学院领导下达的其它任务。
4.2.2目标任务
(1)在考核合格的前提下,直接聘任为九B级岗位。
科员任职满4年且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期目标,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聘任九A级岗位:
①本人有1次年终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②本人被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授予先进个人;
③本人所从事的工作被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授予先进集体;
④参与起草学校或学院重要文件,参加重要决策和重大改革措施的调研工作,撰写调研报告;
⑤公开发表与个人管理业务和工作相关的研究论文1篇。
(2)新聘任的学生辅导员直接聘任十级岗位,在考核合格的前提下,任职满1年且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期目标,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可聘任九B级岗位。
4.2.3九级、十级岗位上岗必要条件
以学校党委或校行政任命或聘任文件为准。
4.3研究生教务员
4.3.1岗位职责与基本任务
(1)在分管院长的指导下负责本院研究生培养的教学管理工作。
(2)负责协助研究生院做好本学院的有关各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专业硕士等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3)负责做好本学院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制定、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预答辩、审查、送审、答辩、学位授予等培养环节工作。
(4)组织做好本学院的有关各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专业硕士等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就业管理工作。
(5)协助做好导师的遴选和管理工作。
(6)作好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基本教学档案的管理和归档工作。
(7)完成学校研究生院、学工部等部门和学院领导安排的其他研究生培养工作和其他管理工作。
4.3.2目标任务
(1)在考核合格的前提下,科员直接聘任九B级岗位。
科员任职满4年且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期目标,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聘任九A级岗位:
①本人有1次年终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②本人被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授予先进个人;
③本人所从事的工作被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授予先进集体;
④参与起草学院重要文件,参加重要决策和重大改革措施的调研工作,撰写调研报告,为学院改革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⑤公开发表与个人管理业务和工作相关的研究论文1篇。
(2)新进人员直接聘任十级岗位,在考核合格的前提下,任职满1年且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期目标,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可聘任九B级岗位。
4.3.3九级、十级岗位上岗必要条件
以学校党委或校行政任命或聘任文件为准。
七、工勤技能岗位要求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一般在经营性单位、教学辅助单位和部分党政管理单位设置,分为4个等级,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二至五级岗位。结合学校实际,二级到四级岗位各分2个职级,即工勤二A、工勤二B、工勤三A、工勤三B、工勤四A、工勤四B。
1.岗位职责与基本任务
1.1技师岗位基本职责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积极主动,服务态度好,工作中无责任事故,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显著成绩。
(2)注重业务技能的学习钻研,掌握本工种独特技术或技能专长。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主动传授技艺,对高、中级技术工人进行技能指导。
(3)解决本工种关键性技术难题,联系工作实际撰写工作总结或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取得显著效益。
1.2高级工岗位基本职责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热情,服务态度好,工作中无责任事故,胜任本工种各项重要工作。
(2)积极学习本行业发展的新技术和新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技能,掌握本工种较复杂操作技能。对中、初级技术工人进行技术指导。
(3)联系工作实际对本工种出现的疑难问题提出可行性措施或建议,取得显著效益。
1.3中级工岗位基本职责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态度较好,工作中无重大责任事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2)积极学习本工种业务知识,认真钻研业务技能,熟练进行本工种技能操作。对初级技术工人进行技术指导。
(3)及时发现、判断和正确处理业务问题,联系本工种实际提出可行性建议,取得一定成绩。
1.4初级工岗位基本职责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顺利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工作中无投诉。
(2)学习钻研本工种基本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处理本工种出现的常见问题。
(3)联系本工种实际提出可行性建议,取得一定成绩。
2.目标任务
工勤技能各级岗位上岗基本条件和必要条件、聘任办法、岗位聘期目标任务由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各自所属业务系列和职工个人所从事专业类别或应聘岗位性质要求制定。其原则意见为:
2.1二B、三B、四B岗位
在考核合格的前提下,技师可直接聘任二B级岗位,高级工可直接聘任三B级岗位,中级工可直接聘任四B级岗位。
2.2二A、三A、四A岗位
技师申请聘任二A级岗位,高级工申请聘任三A级岗位,中级工申请聘任四A级岗位的意见为:
(1)受聘人员满足各单位、各部门制定的各级岗位上岗条件;
(2)全面履行岗位职责,未发生责任事故;
(3)任职满4年,且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岗位聘期考核为完成岗位聘期目标。
3.工勤技能上岗必要条件
以校行政聘任文件为准。
八、几点说明
1.各岗位上岗条件,若学校有明确说明的,则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2.受聘学校“双肩挑”岗位人员可自主选择聘任教师岗位或管理岗位,但均需接受教师岗位和管理岗位的双重考核,并以管理岗位考核为主。为保证其精力投入,原则上承担的教学任务不得多于75学时。
3.在学院负责行政管理工作受聘教师岗位的“双肩挑”人员,须接受本单位和学校对其教学科研和管理两方面工作的考核。为保证该类人员在管理工作方面的精力投入,减免30-40%教学工作量(副处30%,正处40%),年教学工作量(包括减免工作量)不超过400学时。
4.处级调研员、科级协理员按在岗职工考核和管理,凡不再工作岗位的不得享受绩效工资。
5.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每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管理干部,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部门)批准,可以参照其他专业技术各层级初始级核定绩效工资标准。
6.取得博士学位的讲师,岗位按讲师聘任,绩效工资按副教授七级岗位发放。
7.任职年限每年按2分计算,上限为16分。
8.主持项目完成期限出现跨聘期时,主持人连续计算,项目经费按年度实际到款且分配到个人名下的数量计算。
9.在国外期刊(以学科办目录为准)发表论文,通讯作者(完成单位为我校)视为第一作者。
10.被SCI(1区、2区)或SSCI期刊收录1篇即视为完成聘期目标任务。
11.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自动进入该职称的起始级。
12.学院成立申诉小组,负责处理聘任期间的申诉事宜。申诉小组由学院工会、学院纪检监察员和行风监督员组成。
13.未尽事宜由学院考核聘任小组研究解决。
管理学院
2015年1月